随着我国的军事经济快速发展,目前无人机已经普遍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中,而且在航拍、无人机频谱、巡检、新闻报道等行业都有着很好的表现。随着无人机的普遍,而有一些不法分子使用无人机进行非法获利行为,那么对于新出的法律法规你了解吗?下面就由东方哨兵无人机反制公司为大家详细介绍下。
一、不得非法改装航空器
《办法》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治安管理的适用范围、行业自律,对持有者、操控者职责,禁飞区域设置等作出了规定。《办法》指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持有者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非法改装航空器或者改变航空器出厂飞行性能设置;在民航系统如实登记注册,并粘贴登记标志等。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者要具备熟练操控技能,并保证所操控的航空器质量合格、状况良好,不得非法改装航空器。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证照的,应当取得并随身携带证照。另外,禁止在患有精神疾病、服用药物、饮酒等可能影响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二、公安机关可依法迫降“黑飞”
《办法》提出,对违法违规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使用反制技术设备实施反制,迫使航空器降落、绕飞或者返航。对违法违规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为,公安机关予以劝阻、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公安机关可依法扣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和相关物品等。
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可会同飞行管制部门采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禁飞措施,划定临时禁飞时段和区域。临时禁飞期间,拥有、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封存航空器,封闭起降点。
据悉,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其他“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孔明灯、风筝等,将参照该办法实施治安管理。
北京东方哨兵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与一体的高新科技企业。公司专注于低空防御系统领域的科技创新和系统开发。
以上就是关于无人机的法律法规的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后期大家还有相关无人机反制的问题,大家可以持续关注东方哨兵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