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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对无人机管理规范,必知!(二)

更新时间:2020-11-19 作者:东方哨兵

  

  随着我国的军事经济快速发展,目前无人机已经普遍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中,而且在航拍、无人机频谱、巡检、新闻报道等行业都有着很好的表现,那么关于民航局对无人机的管理规范你知道多少?下面就由东方哨兵无人机防御公司为大家详细介绍下。

  2015年12月末发布的《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以1.5公斤为分水岭,要求除视距内运行的1.5公斤以下无人机之外,其他轻小型无人机按照分类的不同在部分或者全部情况下,接入无人机云、使用电子围栏,具体为:Ⅲ、Ⅳ、Ⅵ和Ⅶ类无人机及在重点地区和机场净空区以下运行Ⅱ类和Ⅴ类无人机应安装并使用电子围栏、接入无人机云。在接入无人机云的情况中,Ⅲ、Ⅳ、Ⅵ和Ⅶ类的民用无人机在人口稠密区和非人口稠密区报告频率分别为最少每秒一次、最少每30秒一次;对于重点地区和机场净空区以下使用的Ⅱ类和Ⅴ类的民用无人机,报告频率为最少每分钟一次。未接入无人机云的民用无人机运行前需要提前向管制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监视手段。

  电子围栏是指为阻挡即将侵入特定区域的航空器,在相应电子地理范围中画出特定区域,并配合飞行控制系统、保障区域安全的软硬件系统。国内主流的多旋翼无人机厂商都带有电子围栏系统,但由零散配件组装而来的产品不设电子围栏、可以任意编写航迹规划,产品容易改装、不支持实时监视、飞行性能没有约束,因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无人机云系统类似于无人机的“黑匣子”,是指轻小型民用无人机运行动态数据库系统,用于向无人机用户提供航行服务、气象服务等,对民用无人机运行数据(包括运营信息、位置、高度和速度等)进行实时监测。无人机云系统既是一种服务手段,也是一种重要的监管方式。民航局在《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中对无人机云系统提供商的提出了相关要求。

  云系统被纳入规定后,谁来提供云系统呢?据统计,自《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发布以来,截止2018年4月,民航局陆续批准了7家无人机云系统,包括优云系统(U-Cloud)、U-Care、飞云系统和北斗云系统(BD-cloud)、无忧云管家系统、大翼云,以及知翼无人机监管平台。

  北京东方哨兵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与一体的高新科技企业。公司专注于低空防御系统领域的科技创新和系统开发。

  以上就是关于民航局对无人机的管理规范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后期大家还有相关无人机反制的问题,大家可以持续关注东方哨兵官网。